广州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有哪些?

导语 各位街坊请注意:广州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有6种情况,小编已经整理好了,详见正文。

  广州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有哪些?

  以下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因医疗事故依法应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的生育医疗费用;

  (二)应当由公共卫生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负担的费用;

  (三)应当由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四)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五)参保人或其亲属自主选择的特殊医疗服务或超规定范围的诊疗费用及服务设施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费用。

  推荐阅读:广州职工个人需要缴纳生育保险费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获广州生育医疗费报销办理指南、零星报销办理指南/入口、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下载。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