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如何办理异地分娩

  参保人如果不在广州市分娩,可向医保中心申请异地分娩。必须填写《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申请表》,由单位加具意见并盖公章后向医保中心申请。如果参保人需在广州市进行产前检查的须同时办理《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至于异地分娩的医疗费报销,参保人必须将本人与新生儿医疗费分开,产妇的医疗费用向市劳动保障局申请报销。符合生育保险规定项目的费用部分,低于定额标准按实际医疗费报销;超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报销。报销后的款项由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划入单位账户,再由单位交给本人。

附录:

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申请表

个人电脑编号

工 作 单 位

姓 名

预 产 期

产前检查地点

产前检查医院

是否领取就医凭证

就医凭证编号

丈夫户口所在地

丈夫工作单位

前往地点(详细地址)

前往地点亲属姓名

与 本 人 关 系

参 保

单 位

意 见

章:

年 月 日

社 保

经 办

机 构

意 见

章:

年 月 日

以下由分娩医院或参保人填写

分 娩 医 院 名 称

(医院章)

医 院 等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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