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如何办理异地分娩
参保人如果不在广州市分娩,可向医保中心申请异地分娩。必须填写《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申请表》,由单位加具意见并盖公章后向医保中心申请。如果参保人需在广州市进行产前检查的须同时办理《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至于异地分娩的医疗费报销,参保人必须将本人与新生儿医疗费分开,产妇的医疗费用向市劳动保障局申请报销。符合生育保险规定项目的费用部分,低于定额标准按实际医疗费报销;超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报销。报销后的款项由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划入单位账户,再由单位交给本人。
附录:
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申请表
个人电脑编号 |
|
工 作 单 位 |
| ||
姓 名 |
|
预 产 期 |
| ||
产前检查地点 |
|
产前检查医院 |
| ||
是否领取就医凭证 |
|
就医凭证编号 |
| ||
丈夫户口所在地 |
|
丈夫工作单位 |
| ||
前往地点(详细地址) |
| ||||
前往地点亲属姓名 |
|
与 本 人 关 系 |
| ||
参 保 单 位 意 见 |
章: 年 月 日 |
社 保 经 办 机 构 意 见 |
章: 年 月 日 | ||
以下由分娩医院或参保人填写 | |||||
分 娩 医 院 名 称 |
(医院章) |
医 院 等 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