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番禺区新农合具体报销标准

导语 番禺区已开始试点大病医保政策,新农合的参合人群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从15万元提高到了35万元。

  门诊报销:参合群众在村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镇街医院进行门诊看病,报销比例分别为70%、70%~90%、50%,在岐山医院(精神病院)看专科门诊报销比例为60%,门诊报销不设最高限额。

  住院报销:镇街医院、区级医院、区外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85%、70%、50%。实施心脏病、白血病等6种儿童重大疾病补助(在病种限定费用内报销70%~90%),对宫颈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病等13种重大疾病进行限额补助,对尿毒症、恶性肿瘤放化疗、血友病等21种病种实行特殊门诊报销(按住院标准报销)。

  二次报销(大病医保范畴):参合群众在上述各类报销补助后,余下的医疗费用达到相关标准可进行二次重大疾病报销。二次报销年报销最高额度为15万元,不同医院不同的起付标准有不同的报销比例。

  三次报销(大病医保范畴):保障期间首次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地中海贫血、器官移植等4种特定单病种参合人员,在享受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和二次报销的基础上,剩余的基本医疗费用再给予报销(三次报销)75%,年报销最高额度为5万元。

》》新闻背景

  番禺区已开始试点大病医保政策。“我们在去年10月份开始,就开始试点大病医保了。”番禺区人社局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科科长卢小晖说。

  卢小晖介绍,番禺的大病医保政策的前提是参加了新农合,参保人并不需要缴纳新的费用,在按规定享受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后,剩余的基本医疗费用再给予第二次、第三次报销

  当前,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年报销最高额度为15万元,重大疾病二次报销年最高额度为15万元,三次报销年最高额度为5万元,从而使得新农合年报销最高额度达到35万元,比之前提高了20万元。番禺区52.4万的新农合参保人,均可享受大病医保待遇。

  2013年,番禺新农合筹资标准从2012年的每人每年430元调整为460元,其中区财政补助135元,镇(街)财政补助135元,村集体和(或)个人共同负担190元。

  大病医保加入之后,番禺新农合的基金运行是否会有负担?“新农合是由保险公司进行管理的,他们的精算能力很强,我们的基金运行一直很平稳。”卢小晖说。

相关链接:

》》广州目前尚未被纳入大病医保试点地区

》》广东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全文)

》》广东出台大病医保政策 可报销一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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