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调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穗人社函〔2012〕768号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税局,市社保基金中心、劳动保障信息中心:

  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关于调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7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调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77号).doc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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