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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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房地产租赁管理所 白云区政通路43 86395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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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业专家提醒租客和业主租房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承租方应注意的事项: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收楼时列好家私家电清单,确保准确详细,最好能够记录电器牌子及型号,建议最好能拍照留存。双方需在现场测试所有家私、电器的完好性、确保可正常使用。

  5、约定付款方式。如月付还是季付、每月几号前付款、现金还是转账等等。

  (二)出租方应注意:

  1、查看身份证明,外省市人员在本地居住是否有合法居住证明;

  2、承租人租房用途,并在合同中约定不得有违法行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取得产权或经营管理权的;

  2.产权有争议或产权受到限制的;

  3.不可分割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4.违章建筑的;

  5.不符合居住使用安全标准的;

  6.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7.已发布房屋拆迁通告(《实施细则》规定的情形除外)或土地使用权已到期的;

  8.临时建筑,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临时使用的期限已到期的;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关于办理租赁登记的规定:

  政府令〔2005〕第2号 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第12届6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公布日期:二00五年二月十九日)。租赁双方须共同遵守相关规定。

  (一)暂住证如何办理

  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非本市户籍的承租人和居住人员,应当根据《广州市流动人员IC卡暂住证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持经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街道、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暂住登记手续。

  1) 办理条件:16周岁以上的非本市辖区户籍人员,在本市辖区内就业需要暂住30日以上的,应当向暂住地街道或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服务中心申领IC卡暂住证。

  2) 如何办理:带上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计划生育证明、合法居住证明、就业证明,两张小一寸相片),去附近的派出所申请办理暂住证(初次办证免费)。

  (二)有关房屋租赁登记的办理:

  根居《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自签订、变更合同之日起3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1、办理租赁登记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权证明书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

  注意:

  A、若出租人委托代理人履行管理职责的,应当签订委托书交予所在街道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B、若出租房屋属于共有的,出租人应当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若转租的,转租人应当提交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2、办理租赁登记的时间

  房屋租赁双方应自签订、变更合同之日起3日内,到办证地点办理。解除租赁合同的,应当自租赁合同解除之日起3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备案手续。管理所办理工作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3、办理租赁登记的地点

  物业办理租赁登记可到物业所在地的街道或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承租人为外籍人士的可在市房管局租赁登记所办理。

  4、办理租赁登记的税费

  1、登记费80元/宗(房管部门收费)

  2、租赁发票的税费标准:(开租赁发票才需交纳)

  住宅(租金在1000元以下按4%,租金在1000元(含)以上2000元以下的按6.35%征收,),2000元(含)以上按8.35%征收。

备注:租赁发票在交税后可在服务中心索取,每开一次发票就要根据金额计税交纳,具体按国家相关规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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